全院各教研室、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精神,聚焦"教师教育神经科学"交叉学科博士点建设,进一步建好建强学院优势特色学科,激励教师围绕学科重点方向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研究,推动学科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浙师心理〔2026〕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通过设立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系统整合学院科研资源,重点支持教师在优势特色学科方向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创新性研究,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学院学科核心竞争力与学术影响力。
二、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重点围绕以下两大优势特色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交叉性研究:
(一)教师教育神经科学
运用神经科学技术与方法,探究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能力提升、教育环境优化等方面的脑机制与认知规律,推动教师教育的科学化与精准化。
(二)心理健康教育循证研究
重点聚焦自杀干预、心理健康教育数字化、睡眠健康、老年心理健康等领域,开展基于证据的预防、干预、促进及政策研究,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的有效性与科学性。
三、项目类型与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的培育项目分为三类:
(一)一般项目
资助额度为3-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主要支持教师围绕优势特色方向开展探索性、基础性研究,培育科研生长点。
(二)重点项目
资助额度为5-1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主要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教师开展系统性、创新性研究,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三)专项项目
为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打造学院标志性成果和社会服务品牌,本次申报设立以下专项项目,采取定向委托与公开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1. 《浙江省心理健康现状蓝皮书》专项
项目定位:学院重大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旨在系统调研和全面反映浙江省心理健康发展现状,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政策建议,提升学院在全省心理健康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研究内容:全省居民心理健康状况抽样调查与数据分析;不同年龄、职业、区域群体心理健康差异比较研究;浙江省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现状评估;心理健康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浙江省心理健康发展趋势预测与对策建议等。
预期成果:形成《浙江省心理健康现状蓝皮书》1部。
资助额度:10万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2. 《浙江省健康学校标准》专项
项目定位:学院社会服务品牌建设项目,旨在构建科学系统、符合浙江省实际的健康学校建设标准体系,为全省中小学健康学校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和评估依据,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
研究内容:健康学校建设的理论框架与指标体系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研究;师生健康促进与心理干预标准研究;学校健康环境与文化建设标准研究;健康学校评估认证体系与实施路径研究等。
预期成果:形成《浙江省健康学校建设标准》1套。
资助额度:10万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内容的深度、广度及预期成果,自主选择申报相应的项目类型。专项项目申报领域为心理健康教育循证研究。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记录。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结构合理,主要参加者须真正参与项目研究工作(不含在读学生),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合作。
4.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申报领域,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5.已承担学院同类培育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五、结题要求
1.一般项目:1篇一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
2.重点项目:1篇权威B及以上级别期刊学术论文;
3.专项项目:按专项项目“预期成果”进行结题。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材料应包括:
1.《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
3.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申请书填写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预期研究成果的数量和等级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
七、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2.材料评审时间:2026年7月上旬
3.立项公示时间:2026年7月下旬
八、报送方式
请申请人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婷
联系电话:0579-82281323
电子邮箱:zhan@zjnu.edu.cn
报送地点:心理学院33-509办公室
九、评审与立项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选题的前沿性与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基础与团队实力、预期成果的学术价值等。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十、过程管理
1.所有获准立项的培育项目均纳入学院统一过程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学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进展汇报会,项目负责人须就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进行详细汇报。
3.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年度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项目批准号:××××)成果"字样。
4.项目完成后,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项手续。
5.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相关财务规定,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督。
请各教研室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教师围绕学院优势特色学科方向,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共同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优势特色学科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