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大学生文明修身,加快和谐寝室建设进程,学校和学院对寝室安全卫生进行了不定期检查,本着教育人、引导人的原则,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至第十三周整改寝室名单公布如下,如有异议,请于6月7日20:00前到院纪检部张同学处反馈,联系电话:19550594340,逾期不予受理。
寝室号 | 班级 | 责任人 | 整改原因 | 备注 |
桃源12-104 | 心理251 | 陈怡彤 | 违规电器 | 校检 |
桃源12-201 | 心理252 | 周子嫣 | 插线板未断电 | 校检 |
桃源6-304 | 心理232 | 李依娜 | 插线板未断电 | 校检 |
桃源6-304 | 心理232 | 插线板未断电 | 校检 | |
桃源6-105 | 心理231 | 朱宇彤 | 插线板未断电 | 校检 |
桃源6-201 | 心理231 | 胡明月 | 插线板未断电 | 校检 |
桃源20-623 | 心理252 | 陈恩扬 | 阳台杂物 | 校检 |
初阳E2-310 | 心理243 | 艾迪亚木·哈里买买提 | 违规电器 | 校检 |
初阳E2-310 | 心理241 | 努尔曼古丽·马木提 | 违规电器 | 校检 |
初阳E2-312 | 心理242 | 穆雅优 | 寝室灯未关 | 校检 |
注:
1.校检卫生得分低于80分为整改寝室,1次予以口头批评,2次予以口头警告,3次及以上被认定为周整改寝室的全体寝室成员,予以全校通报。院检卫生得分低于80分为整改寝室,校检和院检整改寝室责任人扣除德育分2分/次。
2.按《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第一条规定,寝室安全卫生检查评分不合格寝室将不能参加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
心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