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艺洁(学号:202139300212),女,心理学院2021级应用心理学212班学生。在2025年5月12日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在桃源公寓12幢201寝室发现的卷发棒属于违规物品。经查证,上述违规物品属于12幢103寝室的毛艺洁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毛艺洁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心理学院学工办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