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五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和评议,现将心理学院“十佳学术之星”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如下(按推荐顺序): 1、孙长康 2022级博士研究生 2、陈 腾 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学院学工办17-719,联系人:柏老师,电话:0579-82281373,邮箱baizhan@zjnu.edu.cn。心理学院2025年3月17日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五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资格审查和评议,现将心理学院“十佳学术之星”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如下(按推荐顺序): 1、孙长康 2022级博士研究生 2、陈 腾 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9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学院学工办17-719,联系人:柏老师,电话:0579-82281373,邮箱baizhan@zjnu.edu.cn。心理学院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