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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日期]:2024-04-02[访问次数]:330


陈凯,男,学号:202031500102,心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2203班学生。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累计旷课6次,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凯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公示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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