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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日期]:2024-03-26[访问次数]:4092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有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回避。

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040200

心理学

68

/

045400

应用心理

82

1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

/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30日-31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注

045400

应用心理

329日下午14:30-17:00

177楼大厅

330日全天

上午8点开始

173

一志愿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29日下午14:30-17:00

330日全天

上午8点开始

一志愿

040200

心理学

330日下午14:30-17:00

331

上午8点开始

一志愿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

2.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面试满分180分。

(五)心理测试

考生在327-28日完成线上心理测试,须用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http://xlcs.zjnu.edu.cn/school/index.asp?school=44(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统一为YZcs2024(注意区分大小写))。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见附件7)。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考生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考生可通过扫描学校门口进校预约码或关注“浙江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浙师”板块中的“访客预约”预约进校,具体可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TjRmH0T1TcU73th6EAjrVw

2)面试场次(分上午、下午两场)由复试工作组在监察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报到时告知考生。具体面试考场号和面试顺序由考生在候考室现场抽签确定。

3)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面试当天请所有考生730(上午场)或1230(下午场)前进入候考室。候考考生集中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带入候考室。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4)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候考和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4)。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6)。

以上材料使用A4纸复印或打印,一式一份,按清单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装入档案袋中。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5.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6.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的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个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20分为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0579-82282319

  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lxy.zjnu.edu.cn/

  学院电话:0579-82281305(纪检委员)

        0579-82286950(学院办公室)

    邮箱:xlxy@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资格审查单》.doc

附件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doc

附件4:《个人简况表(非全日制考生)》.doc

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6: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7: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pdf




                                             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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